


关于美国EB1A移民中的“媒体报道”,如何界定?
2023/11/29
在美国杰出人才EB-1A的申请条件当中,有一点是关于媒体报道的:
很多想尝试申请EB-1A项目的朋友,对于被媒体报道,大家想知道以下这些问题:
哪些媒体有效?电视、报纸、杂志还是网络上的报道?
公众号或自媒体发的行吗?
报道内容是多人共同访谈可以吗?
在行业会议或论坛上的演讲报道算吗?
地方都市报纸的专访报道,符合要求吗?
时间太长的能用吗?
现找个网络媒体发几个报道行吗?
对上述问题,我们先说哪些先不会被移民官采信的一些媒体报道:
1. 门户网站的媒体报道(例如新浪、搜狐、网易等):
移民官通常认为网媒相比纸媒缺少了严肃性,内容还可随时编辑。
2. 来自自媒体的报道:
如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内容的公信力受到怀疑。
3. 来自地方发行的都市类报纸的报道:
移民官觉得这类报道的发行范围较窄,发行量和传播度不够。
4. 来自不够知名的出版物的媒体报道:
媒体本身在业界缺乏知名度。
5. 出版物和申请人所在领域不是很相关的媒体报道:
例如,一个信息技术领域的人,却在地产业向人群出版物上的报道。
那什么样的“媒体报道“才是移民局认可的?
从官方要求上,有这么几个要点:
媒体报道的信息必须要全面,名称、标题、日期和作者信息一个都不能少,有的媒体报道是缺少作者或者编辑名称的,这类报道就不符合要求;
出版物在国内得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最好是省级以上,在全国或者国际范围发行,发行量要够规模;
报道要是第三方媒体或机构,不能是自己公司媒体。
基于官方要求,我们根据成功案例经验,对能够被认可的“媒体报道”特征做了如下总结:
从内容上看,移民官更倾向于认可人物专访类的报道,即整篇文章都是围绕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工作成就。
移民官现阶段对主流报纸、杂志及专业期刊等纸质媒体报道的认可度更高,几乎不认可所有网媒的报道,甚至包括央媒的网络媒体报道;
从时间看,移民官倾向于认可那些报道时间分散,和与申请时有一较长时间的。
但这么来看好像符合移民局要求的报道也并不多见,那不符合的那些报道就没用了吗?
不是的!
媒体报道实际上在项目操作中有很多用途,可以用于支撑“重要机构中担任重要职位”、“奖项”、“评审”、“原创性贡献”等作为辅助证据。
例如:
一些提及您公司职位、照片及所参加商务活动,演讲等内容的网络媒体报道,足以证明您在公司中所起的关键领导作用;
一些您或者您参与的项目获得业内奖项报道,可以用于证明您获得奖项的影响力,和对行业的价值;
一些网络媒体或者地方媒体对您和您公司的报道,可用于证明您所在公司的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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