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度词条对于“税务居民”的定义,是指在某一国家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或企业。一般而言,企业会因其注册地在某国领域内,而具有该国税务居民身份。而个人呢,通常是指在该国长期居住或就业,超过一定时间从而具有该国税务居民身份。不同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一般不同,难以统一界定。
比如中国,最新的税法规定,新版个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纳税年度里在中国住满183天的境外人士,就构成中国的税收居民,需以其全球所得扣税。对于有大额境外所得者冲击较大。
依照中国现行的个税法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若一次离境超过30天,相当于居留不满一年,就可以重新计算五年,达到合理避税的作用。
然而新个税法收紧了非居民个人在华天数的要求:一年中一次30天、累计90天的离境,被183天累计离境取代。
泰国
泰国对于税务居民的定义与越南并无明显差别,只是在居住年限上只需累计住满180天,比越南少了3天,同时在泰国境内拥有合法居留住所,即成为泰国税务居民,在泰国境内产生的收入都需要向泰国申报履行缴税义务。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对于本国税务居民的要求与越南完全一样,区别还在于在马来,非税务居民的税率与税务居民不一样,还需要申报在马来当地的商业,贸易,雇员,租赁,股息等收入,同时未在马来西亚当地工作满60天无需向马来西亚申报缴税。
如果客户选择居住在马来西亚,那么除了需要获得在当地合法居住的身份,如:马来西亚长期签证或者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还需要申报马来税务居民,按照马来西亚的税务规定交税。
澳大利亚
澳洲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在纳税上有很大不同,对于澳洲税务居民来讲,全世界的收入都在澳洲税务征收范围之内。然而对于非税务居民,只有在澳洲产生的收入才在澳洲税务征收范围之内。判断是否为税务居民身份是跟客人实际生活居住环境有紧密联系的,如:
1)常住测试---如果纳税人的永久居所在澳洲,即符合税务居民条件。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来到澳洲居住的人,包括来澳洲定居,读书或者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a. 是否希望居住在澳洲
b. 家庭常住所在地
c. 生意或工作的关系
d. 个人资产配置
2)183天居住时间测试(在澳洲连续或间断居住时间大于等于183天为税务居民,小于183天为非税务居民)
注:居住时间不是唯一凭证,如果在澳洲居住超过183天,但是只是探亲,看孩子,仍为非税务居民
对于澳洲公司来讲,判断是否为澳洲税务居民主要考虑:
1)公司是否成立在澳洲
2)公司的主要管理和控制是否在澳洲
加拿大
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认定比较特别,实行“居住联系”原则,这些联系包括:
1. 在加拿大有住所
2. 配偶和未成年的受抚养子女在加拿大
3. 个人财务及社会联系(比如:汽车、家具、信用卡、省医疗保险、驾照、请领儿童福利金等)
上述提到的联系,前两类是显著因素,第三类属于次要因素。通常情况下,可分为普通居民(也称为事实居民)或视同居民。
1. 事实居民:即使大部分时间、甚至整年都住在海外,根本没去过加拿大,但因为在加拿大有着显著的居住联系,税法上算是事实居民。
2. 视同居民:在加拿大没有居住联系,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任何一项就会视同加拿大居民
(1)在一年中停留在加拿大的时间累积达到183天或超过183天;
(2)加国政府驻海外的公务员、军人或其海外学校员工或在加拿大国际发展机构计划下工作。
美国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就自动归位美国税务居民:
a.美国公民;
b.具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居民,包括:具有永久居留权者,如绿卡持有者,持E身份的居民,持H身份的居民,三年内在美国累积超过183天者(非美国移民,但有美国收入)。
一旦被认定是美国的税务居民,则意味着他在全球所取得的收入皆须申报,如:工资薪金,佣金,酬金,股票购买选择权,利息,股息,合伙分红,资本利得分红,退休金收入,失业补偿金收入等等。
对于“全球征税”的美国,中国在美国工作的纳税居民是否得交两种税,一个是国内的税,还一个就是美国的税?
比如,一个人持有美国绿卡,半年在美国工作,半年在中国,在中国又有住房,是否既要缴美国税,又要缴中国税呢?
领航海外专家告诉你,答案是需要在两国都申报,但是在其中一国缴纳的税,可以在另一国申报时扣除。
这是因为中国和世界上10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主要西方国家,也包括港澳地区。在中国申报全球收入的时候,只要提供同一时期在美国已经缴税的记录,就可以做相应的扣除所得税。
国家税务机关如何监管?如何获取税务居民在海外的收入信息呢?目前,我国已经承诺实施了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可译为“共同申报准则”)。
CRS是由总部设在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导的“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已经在2018年覆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
各国政府之间使用CRS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的财产信息,以避免偷漏税、洗钱等。
虽然目前CRS主要分享的是金融账户的信息,对于地产等非金融资产还有漏洞,但是已经使得政府可以很大程度地监控了本国税务居民的海外资产情况。
面对即将开始实施的全球收入纳税新规,海外华人和境内外籍人士,以及在海外有收入的中国居民都要早做准备。
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
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可携带配偶及22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共同办理
2.全部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符合体检要求、通过安全背景调查
3.拥有至少200万加币可合理解释来源的家庭净资产,可包括配偶名下资产
4.主申请人过去5年中拥有至少2年的管理经验
5.投资35万加币,一次性支付,无返还
项目优势
1.加拿大移民政策中唯一的被动投资项目,不需要申请人创办企业,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没有后期经营难题
2.一步到位拿枫叶卡
3.先获批后投资,项目风险低
4.成功率高,递件客户获批率超过90%
5.无年龄、学历、语言等其他要求
领航海外优势
领航海外拥有最全面的海外移民产品,28个移民国家,55个移民项目,25个非移民项目,因此能根据客户需要和条件,为客户精准匹配适合的移民项目,提供完善、系统的全球身份规划解决方案,为众多企业家和成功人士成功移民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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