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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到底是什么意思
2019/09/17 来源:领航海外

      近年来,随着全球资产管理和税务筹划的需求日益强烈,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选择为自己增加一个身份,增加海外资产管理的便利和安全,第二本护照正是其中非常有效的资产管理工具。

      我们知道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那么为自己增加一本其他国家的护照是违法行为吗?会失去中国国籍吗?

      “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什么意思?

      如果一个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那就意味着一个人如果同时持有这个国家和其他国家的护照,在这个国家只会被当作本国的公民对待,只承认其本国公民的身份。如果一旦发生国籍上的冲突,将不会承认其拥有的外国国籍和外国公民身份。但是“不承认双重国籍”并不意味着持有双重国籍不合法,也不意味着要当事人放弃他国国籍。

      《国籍法》是如何规定的?

      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这就意味着同时满足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定居在外国”,且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才不具有中国国籍。如果二者不能同时满足,依然具有中国国籍。

      《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了几种会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况: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外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外国;

      3.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根据《国籍法》的规定,定居海外是一个先决条件,只要没有定居海外就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如果自己主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那么获得批准后才会失去中国国籍。

      不承认≠不允许

      很多人虽然取得了外国国籍,但是常年生活在中国,根据国籍法的规定并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并不违法。主动去公安机关申请注销中国国籍且获得批准后,才是真正意义上放弃并丧失中国国籍。所以说,现实生活中有很大一部分中国公民是具备双重国籍的事实的。

      “不承认双重国籍”并不等于“不允许双重国籍”,拥有他国护照也不意味着失去中国国籍。第二身份只是增加一个工具,帮助我们主动隔离风险,突破限制,更好地掌握和使用全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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